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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影响老年自杀的多维解构

常青松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学系博士候选人

最近有一条新闻引起了社会的较大关注:一名90岁高龄的老人未遂,被民警及时解救。据记者采访,该老人平时一个人独居,性格比较孤僻,极少与人打交道,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儿子和儿媳会时不时来看望她,尚不清楚她为什么会突然自杀。

在我国,老年自杀问题相较于其他年龄人群显得尤为严峻。在自杀研究的领域,生理、心理、环境等因素一直是研究的重点。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开始把研究焦点转向社会因素和老年自杀的关系上来。其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在现代化、信息化、城市化及家庭核心化的当下,的社会隔离反而日益突出,老年人的社会关系结构和功能较以往发生了显著地不利变化。社会关系的结构失衡和功能缺失进一步恶化了老年人生理、心理、环境、文化等因素的不利处境,综合作用导致了老年人的生命悲剧。

一, 老年自杀是世界各国的严峻挑战

老年自杀是举世公认的公共卫生难题。从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权威自杀报告《防止自杀:一个全球性的迫切之为》(Preventing Suicide: AGlobal Imperative)中可以看出,全球大部分国家的年龄别自杀率都在50岁之后明显上升,这其中包括许多经济发达的国家,譬如美国、德国、日本、南非等等。近年来,即使世界上有些地区老年人的自杀率表现出了下降的趋势,但由于各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在不远的将来可以预见的是死于自杀的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将会日益增加。同时,令人警醒的是,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华人社会的老年自杀率最为突出。根据WHO自杀报告的数据显示,在2011至2012年期间,中国大陆七十岁以上的自杀率为51.5/十万,紧接着是中国台湾(32.1/十万)、中国香港(27.4/十万)及新加坡(22.2/十万),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

如上,老年自杀问题在我国表现的不容乐观。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死亡监测整合系统(INMSS),这是迄今为止国内监测自杀死亡的最好数据平台,包含了31个省的大约3.24亿人口。根据INMSS显示,在2013至2014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自杀率为34.5/十万,是65岁以下人口(5.5/十万)的6.2倍。在此一年期间,我国共有四万多个老年人死于自杀,其中,男性占56%,农村地区占84.9%,中部地区占47.9%。于是,从分组来看,中部农村男性老年人的自杀率最高,约为67.1/十万人,形势相当严峻。

二, 影响老年自杀的主要危险因素

首先,随着年岁的增加,老年人的生理功能一般都会快速退化。大量研究表明,生理健康恶化对会显著的影响老年自杀意愿和行为。年龄的增长和疾病的增多都会导致老年人各脏器功能下降,进而带来认知、性格、情绪及心理能力上的问题。

其次,重大的负面生命事件会对老年人的心理功能产生深刻打击,例如退休、丧亲、空巢、重病等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近年来的估算,抑郁症老人约占老年人口的7%~10%,患有躯体疾病的老年人抑郁症的发生率高达50%。抑郁严重时甚至会有生不如死、自杀轻生的意念和行为。已有研究显示,我国老年人群的自杀率不降反升,其中95%的老年人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

再次,文化因素会从宏观上形塑着社会规范,无形之中制约着人们的心理及行为表现。众所周知,由于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世俗社会,没有强大的宗教制约和法律规范来抗衡个人的自杀行为。相反,自杀往往成为了遇到困境的选项和解脱方式。有实证研究表明,相比于外国老年群体,老年的华人在身陷困境中更容易有自杀念头和尝试自杀,这无疑和华人的社会文化有密切的关联。

最后,社会因素对于老年自杀的影响越来越显著,尤其是在当下社会变革剧烈的中国。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家庭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传统的孝养文化正在日益受到冲击,这势必对传统家庭养老方式产生巨大冲击。另一方面国家和社会对老年人尤其是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养老等制度安排还不到位,社会支持投入仍然有不小的差距。

国内外对于老年人自杀因子的研究不胜枚举,概而言之,老年自杀是一个由不利的生理、心理、功能、遗传、性格、环境、社会及文化等因素综合影响的负面结果。近年来,由于社会现代化产生的各方面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开始把研究焦点转向社会因素和老年自杀的关系上来。对中国而言,有学者判断剧烈的社会变革和独特的文化影响是促使中国老年自杀在全世界来看都尤为严峻的最主要致因。因此,剖析社会因素和老年自杀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三, 社会关系影响老年自杀的多维解构

社会关系是指个人在与家庭成员、亲戚朋友、邻里之间、职场业场以及社会环境之间发生互动而产生的感知和联结。社会关系包括了血缘关系、亲缘关系、趣缘关系、业缘关系、地缘关系等。社会关系的界定虽然很多,但是把社会关系划分为结构性社会关系和功能性社会关系已是现有研究的共识。同时,已有研究也表明,结构性社会关系和功能性社会关系对于人们健康乃至自杀的影响作用具有差异性。

结构性社会关系是人们联结互动的状况和存在,具有客观性和难以改变的特征。结构性社会关系通常包括婚姻现状,居住安排,宗教信仰,工作状态,家庭关系,社会交往,社区参与等等方面。已有研究表明,结构性的社会关系对于老年自杀具有较明显的影响。具体来说,非婚、独居对老年自杀有负面的影响;有宗教信仰对抑制老年自杀起保护作用;处在工作状态的老年人自杀概率相对较低;家庭关系不和谐对老年自杀有明显的助推作用;社会交往频繁的老年人不易轻生;社区参与多的老年人自杀的概率会减低等等。

功能性社会关系是指能够自我感知或者获得支持的社会互动,具有主观性和易改变的特征。功能性社会关系通常包括感,无助感,子女孝顺,感知性的社会支持等等。已有研究表明,功能性社会关系对于老年自杀的影响十分明显。具体来说,深感孤独的老年人很容易轻生;无助感强烈的老年人容易轻生;感觉子女孝顺对抑制老年自杀起明显的保护作用;感知社会支持不足的老年人容易轻生。

概而言之,社会关系对于老年自杀的影响作用是明显的,不利的社会关系结构和功能会提高老年自杀的可能性,有利的社会关系结构和功能会成为预防老年自杀的保护因子。与此同时,功能性的社会关系比结构性的社会关系更能够影响老年人的自杀倾向和行为。此外,社会关系对于老年自杀的影响深受经济文化因素的调节。譬如在中国社会,社会关系对老年自杀的作用相比于西方社会的影响更为明显。

四, 优化社会关系是防止老年自杀的有效途径

社会关系与老年自杀关系的研究对于预防和干预老年自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优化社会关系是防止老年自杀的有效途径,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的启示

首先,重视社会因子和其他因子的交互影响。我们在预防和干预老年自杀的实践中,不仅仅要考虑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环境等因素,同时还要重视社会关系的影响。通过强化老年人的社会关系,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社会支持,可以有效地减少老年人的自杀意愿和行为。

其次,重视社会因子有效的“筛选”作用。通过评估老年人不利的社会关系,可以有效的筛选出老年群体中潜在的危险人群。通过筛选,我们可以更快更准的寻找受助对象,做到防微杜渐,对症下药。

再次,重视通过“亲密关系”来实施干预。亲密的社会关系可以有效地降低老年自杀的发生概率。这就提醒我们在提供自杀干预服务时,要善于利用老年人的亲近关系来给予其帮助和干预。相比于生疏的社会工作者直接提供的服务支持而言,通过自然发生的社会关系所提供的支援和帮助效果更为明显,老年人更容易接受。

最后,重视老年人主观感知的关键作用。功能性的社会关系比结构性的社会关系更能够影响老年人的自杀倾向和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在防治老年自杀时,重视排除老年人主观上的社会隔离感、孤独感和无助感,以及使老年人感知到有社会支持可用,而不仅仅是使老年人获得具体的物质支援和医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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