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社区正在变得越来越“有温度”——黉门街社区开起了奶奶厨房,锦江区29个社区建立老旧院落维修资金……像这样的服务背后,除了居民的支持外,也离不开政府提供的公服资金。
未来,基于社区发展治理的经费将越来越规范。记者今日从市委社治委处获悉,成都印发了《关于创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同步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
其中,成都将新建立两项专项资金,确保社区“有钱办事”;还有两张管理清单正在征求意见,以确保资金“社区属性”。《意见》将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水平,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激励作用,加强资金监管考评,推动构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建立两项专项资金:既要保障,还要激励
根据《意见》,成都将建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以下简称社区保障资金)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激励资金”(以下简称社区激励资金)双轨并行的社区发展治理经费保障激励机制。
社区专项保障资金将分别按“10万元+1500元/百人”“25万元+4000元/百人”的标准,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拨付社区专项保障资金。按照“民事民定、自下而上”原则,这笔资金将专项用于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项目。
社区专项激励资金将由市和区(市)县分别建立,优先支持党建引领、服务居民、社区营造、居民自治、网格化管理等,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社区和街道(乡镇),鼓励区(市)县探索建立社区发展治理基金。
此外,市县两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公服资金)和“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村公资金),将进行分级整合。
两张管理清单:物管费被列入禁止清单
除了两项专项资金外,成都还在探索制定“程序清单”。记者获悉,这两项清单分别为“程序清单”和“禁止项目清单”,目前均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程序清单”将明确社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必须经过意见收集、民主议决、全程监督、评议整改等程序,确保社区居民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据悉,该清单将根据“居财居管、村财村管”的要求,有望制定形成“四步十三条”程序清单。
“禁止项目清单”则将根据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分别制定。禁止清单主要包含哪些内容?记者注意到,该项清单将股本投资等经营类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等属于政府职责的项目,以及物管费等属于居民私域的项目都列入了禁止清单,防止专项资金滥用、乱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社区发展治理。
四级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管理有序
此外,《意见》还设定了“四级监管责任”,从市级、区级、街道级、社区级等层面,确保资金管理有序。
市委社治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级监督责任主要是指市委社治委要牵头制度建设、综合评估,建立以居民知晓率、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价机制。
区(市)县的主体责任则是履行资金筹集、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宣传培训、绩效自评、审计督查等。
街道(乡镇)第一责任则是做好宣传培训、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加强村(居)民议事决策制度、项目发包评审制度、项目评议验收制度、全过程公开制度等制度建设
而落到社区级上,社区的直接责任主要是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自治组织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与,持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邹悦